《光明日报》刊发我校教师专栏文章 介绍相关科研成果

撰稿:人文与传播学院 杜晶晶  
2021-11-18


  11月14日,《光明日报》第5版刊发我校人文与传播学院院长、两岸语言应用与叙事文化研究中心主任苏新春教授和青岛大学教师田静的专栏文章《语言文字规范标准举隅》。
 
  《语言文字规范标准举隅》是苏新春教授及其团队在国家语委11月9日召开的“十四五”科研大会上提交的专栏文章。文章介绍了我国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建设的多项最新成果、自2017以来我国发布的多个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包括:《义务教育常用词表(草案)》 《中国英语能力等级量表》《国际中文教育中文水平等级标准》《国家通用盲文方案》《国家通用手语常用词表》《汉语手指字母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国家通用手语方案》《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等。
 
  其中,《义务教育常用词表(草案)》是苏新春教授2019年主持完成的,是国家语委“十三五”期间语言文字规范标准成果之一,是我国首次发布的义务教育词表。该词表衔接《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收字及分级,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阶段的汉语词汇教学有了可以量化的标准,是国家语委科研规划“语言文字规范标准”成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新时期我国语言文字研究有“厚度”、有“温度”、有“广度”的新成果。
 
  “多年来,我们聚焦国家语言文字事业的改革与发展,也取得了一些具有代表性的成果,如今受到《光明日报》的关注,而且能以嘉庚学院作为作者单位发表专栏文章,深感荣幸。”苏新春教授说。
 
  编辑:传媒中心 甘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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