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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届毕业生毕业离校手续办理的通知
发布:学工部  日期:2008-06-10
全体2008届毕业生:
  为做好2008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现将2008届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流程通知如下,请各位毕业生遵照执行。

  一、离校手续的办理办法

  (一)各相关单位离校手续办理时间

单位名称

办理时间

办理地点

办理事项

备注

漳州校区图书馆

6月23日至6月26日

出纳台总台

清还借阅图书、期刊;
缴纳超期还书罚款等

全体毕业生

学院
财务部

6月25日前

学院财务部
主楼3#811室

清还欠款(校内往来款项、学费、住宿费等)

欠款的毕业生

漳州校区医院

6月23日至6月27日

漳州校区医院   保健科

注销公医证

全体毕业生

物业中心

6月28日至7月2日

各园区指定地点(物业中心另行具体通知)

清还凳子、衣柜和大门的钥匙、空调遥控器,清算电费,清查设施设备

全体毕业生

各院系

6月28日至7月4日

各系行政秘书兼辅导员办公室

注销学生证,领取毕业证、学位证和报到证;党员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需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领取户口迁移证。

全体毕业生

  注意事项:

  1.以上单位办理时间:
  图书馆: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校区医院:上午9:00-11:30,下午15:00-16:50;
  物业中心、财务部、辅导员:9:00-11:30,下午14:00-17:00。
  物业中心将具体通知退宿事宜,宿舍资产清查等要求。

  2.校园卡相关说明
  (1)自动转为厦门大学校友卡,不需要做任何处理。此卡不可在图书馆借阅书籍,不可刷卡进入园区,其他如充值、消费、进入图书馆等功能均保留。
  (2)卡内余额超过100元,需退还卡内余额。卡内余额或需退还金额少于100元者不予办理。校园卡中心将核对信息后,将余额退还给学生。
  (3)退卡,即注销。请填写附件中的“退卡”表格,并将校园卡交给辅导员。同时务必确保原校园卡与其银行卡的圈存关系,否则校园卡内剩余账款将无法退回相应的银行卡中。
  需要办理退还卡内余额或退卡的同学请于6月24日前将相关表格发送给自己的辅导员,逾期不予办理。具体详细说明及表格见附件

  3.学生证、公医证丢失的同学,请按相关规定补办。

  (二)离校手续的办理程序

  1.请各位毕业生自己下载、打印本通知附件:《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毕业生离校手续单》,在指定时间到相关部门指定的地点办理离校手续。在各单位办理完离校手续时,一定请各相关单位签章为凭。毕业生将凭此离校手续单领取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学生需办理完离校手续,方可领取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

  2.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的转出由各系辅导员老师负责办理。在学生本人领取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的同时一并办理。

  二、毕业生相关证件发放要求

  各院系是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最后关口,各院系按下列要求发放毕业证和学位证,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1.学生本人持学生证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其学生证由各院系加盖核销章,不再收回。

  2.领取办法
  未出现在财务部汇总的《厦门大学嘉庚学院2008届欠款未缴清毕业生名单》上的毕业生,凭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2008届毕业生离校手续单》各相关单位签章齐全者方可予以发放。

  三、相关单位应认真把关,指定一位单位负责人指导协调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工作。若因工作失误造成毕业生未办齐离校手续就领证离校的,责任人要承担追回欠交款物的责任,若无法追回,则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工部
2008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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