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教育厅公布了2007年度“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名单,我院法学院院长林秀芹教授、土木工程与建筑系主任胡华副教授光荣入选。
林秀芹教授从事公司法、知识产权法教学和研究工作多年,获得了丰硕的成果,在同行中享有很好的声誉。自1998年以来,先后主持和参加多项关于知识产权法和经济法的研究项目,独撰或与人合撰《TRIPS体制下的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研究》、《经济法》等专著,并在专业权威刊物发表论文多篇。
胡华副教授主要从事岩土工程、地质环境与地质灾害防治、地下工程等方向教学和科研工作。2004年以来,先后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厦门市科技局等研究项目资助。
“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是福建省“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其目的是通过资助高校优秀青年创新人才,围绕国家、省重大科技和工程问题、哲学社会科学问题和国际科学与技术前沿开展创新研究,培养和造就一批青年学术带头人,提升高校科技创新队伍的实力和水平,推动重点建设高等学校的发展。该计划遵循“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坚持“依靠专家、发扬民主、择优支持、公正合理”的原则选拔和遴选优秀人才。其资助的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道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队精神;在本领域的科学研究中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能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或科技前沿提出具有创新性的工作构想,并有充分的时间从事本计划支持的研究工作;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副高级职称且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自然科学领域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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