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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福建省音乐类统考专业合格分数线划定
——欢迎各位专业合格考生填报嘉庚学院音乐系
撰稿:嘉庚学院   日期:2004-06-02

  近日,福建省高招委有关部门向社会公布了2004年福建省普通高招音乐类统考专业合格分数线。现将福建省音乐类专业统考合格分数线划定情况公布如下:音乐类本科专业划线为66分(含66分)以上,音乐类专科专业划线为60分(含60分)以上。
  今年,我院除在福建省内招收音乐类专业考生,还与厦门大学在山东、湖北、厦门等地联合设立考点招收省外考生。省外招收音乐类专业考生的工作现已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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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音乐系

  我院音乐系为了实现人才培养与社会发展要求同步、人才培养模式与学生个人发展相适应的目标,专门派人到北京、山东等地的一些国内知名艺术院校实地考察,结合学院“宽口径、厚基础、重能力、求个性”这一总的人才培养模式,在参照国外一些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确定了我院音乐系的培养目标和人才培养模式。

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扎实的音乐基础知识、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在演奏、演唱、表演各方面从理论到实践上受到系统的训练,使学生在毕业时能够获得从事音乐教学、演唱、演奏或者音乐研究方面的能力,成为在高等和中等学校进行音乐教学和教学研究的教师、科研人员和其他音乐教育工作者,以及在文化艺术、音乐管理、新闻媒体与音乐制作、文艺团体等方面的专业人才。

培养模式:
  (1)新生时入校不分专业,在这期间,学院教学安排将侧重于学生音乐基础理论和音乐基础专业技能的培养,逐步引导学生将所学理论知识与专业技能融会贯通;
  (2)学生将从大二第二学期开始根据个人专业钻研兴趣和实际技能优势,在学院组成的专家考核小组指导下订出每个学生的专业主攻方向;
  (3)学生从大三开始在完成学业规定课程的同时,充分利用后两年的学习实践根据已订的专业主攻方向不断完善和强化自己的知识体系,为就业创造较好竞争优势,同时,也为毕业后准备继续深造的学生打下结实的专业基础。

报考我院音乐类专业考生(福建)须知:
  (1)据福建省高招委办公室有关规定,专业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凭考点发给的《音乐类填报志愿通知单》(参加单考的考生,凭院校发给的《文考通知单》),到县(市)区高招办指定地点办理填报升学志愿有关手续;
  (2)音乐类考生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等四门(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作为高等学校录取时的参考);
  (3)音乐类考生还可以同时兼报文史类院校、专业。兼报文史类院校、专业的音乐类考生,原则上应根据录取进程先参加音乐类专业录取,待音乐类专业志愿批次录取全部结束后,再参加文史类专业录取;
  (4)文史、理工类考生可以兼报提前批录取的音乐类院校、专业(但考生必须参加福建省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兼报音乐类提前批录取院校、专业的文史、理工类考生只能参加提前批院校、专业的录取;
  (5)我院音乐类各专业属非师范类音乐专业,录取时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按专业成绩(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福建省音乐类专业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11日。

  热忱欢迎凡福建省统考成绩达到音乐类本科专业合格分数线66分(含66分)以上的福建籍考生报考我院音乐系各专业。

  注:其它省、自治区、直辖市音乐类专业考生的志愿填报、录取等细则以各省级招生部门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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