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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中国银行奖学金”评选办法 (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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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嘉庚学院 日期:2007-04-02 |
一、评选范围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在读学生。
二、奖金额度及名额设置
该奖学金共设10届,从2005年开始至2014年每年一届,每届25名,每名发放奖金2000元。
三、评选程序
1、学工部于每年三月份组织各系开展评选工作;
2、学工部依据各系当学年二年级学生数比例确定各系名额;其中,转专业学生于评选当时所在系参加评选。
3、各系依据学工部确定的名额,在本系二年级学生中,依据本系学生各学期综合测评成绩之和由高到低排名,选取所分配名额3倍的人数作为候选人;
4、各系依据候选人综合情况,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照一定程序从候选人中择优确定人选;
5、所确定的人选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修养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且表现优良;
(2)遵守学院及各系各项规章制度,大学入学至评选时未受过任何行政处分;
(3)未曾获得过我院授予的“中国银行奖学金”获得者称号;
(4)无学分重取课程;
(5)评选当时处于二年级的学生。
6、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积极参与知识型、创新型竞赛且成绩显著者。
7、各系将确定的人选报送学工部审核,审核通过者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张榜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发放奖金。
四、本评选办法由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五、本评选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14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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