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嘉庚学院防台风应急预案

(2013年修订版)

发布:嘉庚学院  
2016-02-22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台风是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之一,每年都有多个台风和多次暴雨影响或袭击福建东南沿海。我校地处福建东南沿海区域,为确保台风期间校区安全,提高应急快速反应和处理能力,保证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订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福建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福建省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厦门市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厦门大学防台风应急预案》等制订。

  1.3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原则。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主要适用于汛期台风、暴雨洪涝及其次生灾害的预防和处置,非台风高发季节的防洪工作可参照执行。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全院防台风工作。成员组成如下:

  组长:由分管安全稳定工作的院领导担任。

  副组长:由分管后勤、学生工作的院领导担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学校办公室主任担任。

  成员单位:学校办公室、传媒中心、教务部、教育技术服务中心、实训中心、学工部、党群工作部、资产与后勤管理部、保卫部、图书馆。

  全院各单位成立本单位的防台风工作小组,制定防台风应急细案,负责领导本单位的防台风工作。学工部负责指导各分院、系学生工作组在学生中开展防台风安全教育,协调处理学生口的防台风准备及抢险救灾工作。

  2.2组织机构职责(详见附件一)

3.预防预警

  3.1根据防台风工作形势和工作实际,修订完善防台风应急预案,调整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3.2密切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台风预报信息,掌握台风动态;

  3.3定期检查危房、教工宿舍、学生宿舍、学生食堂、教学楼、办公楼、实验楼等建筑,下水道、排洪沟、地质灾害点、高空建筑设施等重点部位,供电、供水、通讯等设备及管网线路。对发现的问题、隐患登记造册,并及时处理;

  3.4检查、补充抢险救灾物资;

  3.5组建抢险救灾队伍,并组织培训、演练;

  3.6加强大型活动、集体外出活动的管理,落实防台风工作措施;

  3.7加强防台风知识的宣传教育,尤其是加强新进教职工、新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防台风意识和抗灾自救能力。

4.应急响应

  4.1Ⅲ级应急响应:气象部门预报台风未来可能影响厦门市、龙海市以及厦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和漳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防台风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时

  4.1.1转发气象部门的台风预警信息,指导师生员工做好防台风准备工作;

  4.1.2适时发布防台风通知,部署防御台风准备工作;

  4.1.3排查危房、教工宿舍、学生宿舍、学生食堂、教学楼、办公楼、实验楼等建筑,下水道、排洪沟、地质灾害点、高空建筑设施等重点部位,供电、供水、通讯等设备及管网线路,及时消除隐患;

  4.1.4检查、补充抢险救灾物资;

  4.1.5做好食品、饮用水等物资的储备工作。

  4.2Ⅱ级应急响应:气象部门预报台风48小时内可能影响或登陆厦门市、龙海市以及厦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和漳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防台风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时

  4.2.1发布防台风通知,部署防台风准备工作;

  4.2.2学校办公室、党群工作部、学工部、资产与后勤管理部、教育技术服务中心、实训中心、保卫部等成员单位进入应急值守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

  4.2.3各抢险队伍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

  4.2.4排查危房、教工宿舍、学生宿舍、学生食堂、教学楼、办公楼、实验楼等建筑,下水道、排洪沟、地质灾害点、高空建筑设施等重点部位,供电、供水、通讯等设备及管网线路,及时消除隐患;

  4.2.5加强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提醒他们注意出行安全,严禁下海游泳;

  4.2.6必要时,分管院领导带队对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的防台风准备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好各项防御措施;

  4.2.7必要时,召开全院防台风工作紧急会议,对防台风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4.3Ⅰ级应急响应:气象部门预报台风24小时内可能影响或登陆厦门市、龙海市以及厦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和漳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防台风Ⅰ级应急响应的通知时

  4.3.1发布防台风紧急通知,召开全院防台风工作紧急会议,对防台风工作进行总动员总部署;

  4.3.2全校各单位进入应急值守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遇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报告;

  4.3.3召集各抢险救灾队成员集结待命,随时准备排除各种险情;

  4.3.4巡查危房、旧房、教工宿舍、学生宿舍、学生食堂、教学楼、办公楼、实验楼等建筑,下水道、排洪沟、地质灾害点、高空建筑设施等重点部位,供电、供水、通讯等设备及管网线路,及时消除隐患、排除险情;

  分管院领导带队对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的防台风准备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好各项防御措施;

  4.3.5密切监测险情易发地段,及时报告、处置险情;

  4.3.6必要时,停止院内集体活动、停止上课,除应急单位外其余院内各单位停止上班;

  4.3.6必要时,转移危险地段师生员工,保障受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应;

  4.3.7必要时,转移危险区域的财产,确保财产不受损失或把财产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4.3.8必要时,根据上级要求向全院通报抗击台风工作进展情况,向上级机关报送我校防台风工作进展情况。

5.善后与恢复

  当厦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和漳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结束防台风应急响应的通知、厦门大学嘉庚学院防台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结束防台应急响应指令时,结束应急响应措施,转入善后与恢复工作。

  5.1如遇人员伤亡,妥善做好伤亡人员的医疗、救助、善后工作;

  5.2尽快修复受损的水电设施,疏通校内交通,恢复校内正常的水电及饮食供应;

  5.3协助清理校园垃圾,采取必要的卫生防疫措施;

  5.4停止应急响应台风期间采取的临时性措施,恢复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

  5.5继续关注台风过后可能出现的暴雨天气,防止次生灾害发生,做好发生次生灾害的应急措施,做好防汛工作;

  5.6必要时,台风过境后的24小时内调查、统计全院受灾情况,向上级部门报送我校抗击台风工作进展及灾害损失情况。

6.附则

  6.1各单位应建立健全防台风物资器材储备管理制度,根据工作实际,采购、储备必需的抢险救灾器械、物资及应急设备;

  6.2学校各抢险队的物资储备和管理由资产与后勤管理部统一负责;

  6.3学校自“突发事件专项经费”中安排资金用于防台风工作;

  6.4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防台风工作组织机构职责

  一、厦门大学嘉庚学院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贯彻执行学校的相关决定、指令;统一指挥全院防台风工作,研究决定向全院发布防台风通知,研究决定在一定范围内停、复课;在防台风工作指挥部门的领导下,积极采取措施对台风灾害进行预警、防御;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院内防台风工作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决定信息报送厦门大学和其他相关部门的标准、内容以及请求上级部门指示、援助等事项。

  负责收集和分析相应的数据和工作情况,提出处理防台风工作的建议和具体措施报学校;及时总结和推广院内各单位防台风工作的经验和做法;督导、检查各单位落实防台风工作措施的情况。

  二、厦门大学嘉庚学院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1.学校办公室:接受学校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厦门大学等上级有关单位指令,与开发区管委会总办、110指挥中心、119消防中心、120救护中心保持联系,建立联动救援保障工作;负责教职工上下班交通保障工作及防台车辆调配保障工作;向各有关单位传达工作领导小组、上级机关工作指示;根据工作领导小组指令起草、发布防台风通知;及时收集和分析相应的数据和工作情况,提出处理防台风工作的建议和具体措施;协调全院防台风工作,组织紧急抢险;配合教务部发布停课、复课通知;督导、检查各单位落实防台风工作措施的情况;统计全院受灾情况,根据工作领导小组指令通报抗击台风工作进展情况;负责向上级机关进行信息通报。

  2.传媒中心:在校园网上开展防台风宣传工作,普及防台风知识;牵头负责在校园网发布台风预警信息,播发学校的防台风通知和有关公告;加强校园网监控,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及时清除各种谣言,澄清事实真相;组织力量对校园受灾、师生员工抗击台风现场进行摄影摄像。

  3.教务部:确定停课范围、发布停课通知;负责教学文件档案的检查、维护工作;及时收集教学楼、教学设备、实验设备的安全情况信息,根据受灾情况研究确定复课教学应急调整方案,发布复课通知,检查复课教学秩序;提示教师注意安全,提示住校区、厦门的教师关注交通时间;统计任课教师数量报学校办公室。

  4.教育技术服务中心:负责组建教学设备、实验设备抢险救灾队伍;牵头负责教学楼的检查、报修工作;向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教学楼的受损情况;遇紧急情况时,配合资产与后勤管理部组织人员疏散、转移以及进行抢险救灾工作。

  5.实训中心:负责实验室、实验设备的检查、报修工作,相关实训人员列入教学设备、实验设备抢险救灾队伍。负责理工楼地下室排水系统、水泵和发电机运转情况检查、报修工作,准备沙袋放置于地下室入口处,以备紧急情况下使用。

  6.学工部:负责制定学生方面的防台风防汛应急预案,指导各分院系学生工作组在学生中开展防台风安全教育,协调处理学生的防台风准备及抢险救灾工作。在学生公寓中开展防台风安全教育工作;牵头负责在学生公寓张贴气象部门的台风预警信息及学校的防台风通知;协调相关单位做好学生公寓的防台风工作;与资产与后勤管理部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学生公寓的险情监测、人员疏散和抢险救灾工作。根据需要,负责组织大学生志愿者参与学校的灾后重建工作。

  7.党群工作部:配合学校办公室,做好信息传达、组织紧急抢险、数据统计、信息报送等工作,协调对外交流合作部对外籍教师的管理。

  8.资产与后勤管理部:负责组建后勤抢险救灾队伍;检查维修危房、教工宿舍、学生宿舍;检查、疏通下水道、排洪沟;检查维修供电、供水设备及管网线路;根据报修情况牵头做好相关维修工作;采购、储备各类抢险救灾器械、物资及应急设备;负责学校抢险救灾物资仓库的日常管理;监督校区内超市做好食品、饮用水及其他物资的储备;遇紧急情况时,负责组织人员疏散、转移;负责台风过后的园区公共场所的清理和消毒工作;负责检查学生食堂,配合厦大后勤集团进行维修;配合厦大后勤集团储备食堂食品原材料,保证师生员工的正常生活需要;配合学工部在学生宿舍区张贴气象部门的台风预警信息,教育指导学生做好防台风准备;与学工部、学生园区安保人员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学生公寓的险情监测工作;遇险时组织抢险救灾工作,组织人员疏散和抢险救灾工作;向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受灾情况。

  9.保卫部:负责组建校园抢险救灾队伍,遇险时组织抢险救灾工作(主要负责校园公共场所与部位);负责治安巡逻,确保校园安全;做好门卫和道路交通管理,保障校内交通秩序;与资产与后勤管理部、学工部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学生公寓的险情监测、人员疏散和抢险救灾工作。

  10.图书馆:及时疏散馆内学生;检查馆藏书籍、贵重藏品是否存放在安全位置,必要时做好及时转移工作;检查图书管理系统设备,确保设备安全;台风登陆时,如有学生滞留馆内,要妥善安排好食宿。

  三、全院各单位工作职责

  成立各单位的防台风工作小组;根据学校的防台风工作应急预案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本单位的防台风工作,认真做好本单位所属区域的隐患排查和处理工作;及时向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受灾情况。

  四、台风登陆、强暴雨时

  1.校园内所有在户外流动人员,应及时就近避风、避雨,在条件允许下,第一时间和总值班取得联系。

  2.被困人员出现危险时,在工作领导小组指挥下,实施转移、抢救。

  3.校园外流动人员进入校园避风、避雨,应及时给予提供方便,第一时间上报工作领导小组,并询问身份。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    
201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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