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召开实践教学师生交流会

撰稿:法学院 戴婧  
2010-04-15


法学院召开实践教学师生交流会

  4月13日、14日中午,法学院在经管大楼六楼教工休息室分别召开法学专业及行政管理专业实践教学师生交流会,会议由法学院院长李兰英主持。会上,法学院的老师们和同学们就实践周教学方法、存在的问题及相应的改进方法进行了交流。

  李院长首先简要介绍了实践周的内容。随后,同学们和老师们分享了自身参加实践周的感受。同学们表示,实践周教学不应局限于观看教学视频、听讲座、参加交流会等。有的同学提议,在实践周应该多举办一些实践活动等,有的同学则建议,实践周教学内容应与平时的课堂教学结合得更紧密。

  针对同学们提出的问题,与会教师也发表了相应的建议,如实践周教学的形式应该更多样化,要根据学生们的特长、爱好来安排实践地点等。


(转载需标注来源“厦门大学嘉庚学院网站”)